龍天
  在汗牛充棟的普法書中,《全民通俗刑法——一本書讀懂犯罪與刑罰》無疑是比較特別的一本。作者賀胤應,是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檢察院的一名年輕檢察官。其以工作9年的資歷,寫這樣一本書記憶體,對刑法逐條進行通俗化的解讀,是這本書的一個特別之處。
  普房地產法書籍是給非法律專業的老百姓看的,通俗性、法律性是其基本特點,典型案例都是其基本要素。若將普法書比作一個人,那麼,法律性就是骨骼、人體各種器官和經脈,通俗性就是血肉和皮膚,典型案例是人身上的裝飾。沒有法律性,普法書就沒有存在基礎;沒有通俗性,普法書就沒有精氣神;沒有典型案例,普法書就如精神失常的人一樣在“裸奔”。只有兼顧法律性、通俗性、典型案例為一體,併在通俗性和法律性之間保持一種平衡,才是最好的普法書籍。
  賀胤應註意到2008年至2012年全國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犯罪人數量,平均下來,每年大約有120萬人。他以這120萬犯罪人為軸心,概算出每年被犯罪行為直接或間接影響的人的數量,大約、或者至少外接式硬碟600萬人。這是一個非常“保守”的估計,比如,犯罪行為對單位的影響,還有,犯罪行為對整個社會的影響……
  犯罪人的犯罪行為對被害人及其親屬的影響也是直接的、赤裸裸的。這一點,在侵犯公民人身權和財產權的犯罪案件中表現最為突出。有的故意殺人案件中,被害人死亡,被害人的祖父母、父母、愛人及子女等必然會長久地陷於失去親人的痛苦之中,成為一生的痛;有的故意傷害案件中,被害人因傷落下殘疾,部分或全部失去勞動力,也會對家庭生活造成嚴重影響;在盜竊案件中,被害人丟失了一個手機或錢包,手機里有重要信息,錢包里有身份證固態硬碟、駕駛證、銀行卡等重要證件,也會對被害人及其家屬的生活造成影響;在搶奪、搶劫等犯罪案件中,被害人在損失財物的同時,還可能因突然遭遇犯罪侵害而在心理上留下陰影。
  自從2005年大學畢業進入檢察機關工作以來,作者就直接或間接地和刑事案件打交道,“既見識了一些犯罪危害後果有巢氏房屋的慘烈,也見識了一些犯罪人的囂張氣焰,還見識了一些犯罪人家屬、被害人及其家屬的可憐狀”。長期耳濡目染刑事犯罪,辦理刑事案件,以及研究刑事犯罪,使他深深地感到,犯罪已經廣泛而深刻地影響我們的生活了。
  預防和減少犯罪,措施和途徑很多,普法無疑是最重要的一條。各級政府部門的普法辦,專司普法工作;“12·4”法制宣傳日,開展集中法制宣傳活動;以五年為單位開展的法制宣傳工作,目前已經到“六·五”期間等。無論怎樣開展普法,都得依靠一定的媒介和載體,如報刊、雜誌、網絡、電視、書籍等。書籍普法最大的特點是專業性強,這是它的優勢,同時又成為它的缺陷。就普法的意義而言,風格通俗而平易近人是最重要的。在這方面,很多人進行了有益的嘗試,比如法律類的漫畫書,比如法律類的電腦游戲。
  《全民通俗刑法》編寫的案例都來自司法機關辦理的真實案例,然而,並不是所有的罪名下都有案例,有的罪如“危害國家罪”、“軍人違反職責罪”就沒有。司法實踐中,這類犯罪一方面不多,另一方面即使有案例,也比較複雜,不好編寫。此外,還有一些普通罪名,由於缺乏相關的典型案例,也沒有編寫案例。研究表明,一個人犯罪的原因往往在法律之外。案例之後的“微評”,作者沒有採用傳統的寫給法律專業人士看的案例分析式的寫作套路,而是採用警示、啟迪式的寫作思路來撰寫,這樣寫的目的,是希望讀者能從案例中獲得啟迪。
  從2011年開始,賀胤應嘗試做一些努力,把刑法用最通俗的語言寫出來,同時又不失去刑法的精神或理念。作為一名檢察官,儘管他每天都在接觸刑法,但在做這件事之前,他心裡沒底,不知道自己能否成功。刑法作為一門專業性很強的法律學科,要想將它用最通俗的語言寫出來,確實有很大的難度。如今,書已出版,他自己的評價是:我不敢、也沒有能力做到刑法知識的“百分之百”通俗,只能努力做到“60%以上”的通俗,算是達到一個及格線吧。始終保持一顆敬畏之心,這是作者最值得稱道的地方。  (原標題:一本書讀懂犯罪與刑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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